5)190 于谦问罪(二合一)_我成了大明勋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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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

  另外一边司礼监,下朝之后通政司李锡跟都御史王文,都没有立刻出宫,而是过来拜见王振。

  “翁父,下官已经按照您的吩咐弹劾了于谦,这次证据确凿,定能将他革职问罪!”

  李锡脸上满是讨好的笑容,他素来十分热衷于奉承王振,这下算是有了一个表现的机会。

  只要这件事情办妥当让王振高兴,未来自己说不定就能从大九卿之一,升职到六部之一。

  “此事办的不错。”

  王振点了点头夸奖了一句,他看不惯于谦已久,今日算是抓住了机会。

  “能为翁父效力,乃在下的福份!”

  听着李锡如此谄媚的话语,王文脸上表情有些不自然。

  他虽然也是阉党成员依附于王振,但性格属于强悍刻薄的那种,还不做彻底的不要脸。

  “王都宪,于谦抗命不忠之事,咱家希望能定成铁案,你觉得如何?”

  擅离职守按照《大明律》,是“笞四十”,也就是说用鞭子抽打四十下。

  于谦不是身虚体弱之人,相反后来能成为兵部尚书执掌武事,在文官群体里面还属于强壮的。正常情况下四十鞭,最多也就是受皮肉之苦,不像廷杖那样能直接把人给打死。

  而以抗命不忠问罪,最高能被判处死刑!

  王振希望以抗命不忠这件罪责办成铁案,意图就很明显了,他想要于谦这条命!

  听到王振的这个要求,王文内心里面有些为难纠结。于谦在官场百姓中素来有名望,强行判死会影响到自己的仕途声誉。

  上次大理寺卿薛瑄案子,王文就已经背了个黑锅被问罪革职,还被朝野诸多大臣唾弃。这次要再加上个于谦,那以后自己恐怕是洗不白了。

  另外擅自离职这种事情,放在古代并不是什么罕见情况。正统六年四川右参政田衡,被命令去抓住盗贼,他就以自己年纪大了的理由不去,找了个人代替。事后并没有收到任何处罚,请求还被默认允许了。

  都已经有先例摆在那里,要还是处罚不公,那公报私仇的意图也太明显了吧。

  “王公公,单靠李纳言(通政使美称)的弹劾,声势不足以让于谦判死,定成铁案恐有难度。”

  以王振的情商,怎么可能听不出王文话语中的推辞之意?

  只见他冷哼了一声后回道:“那咱家就让六科十三道一同弹劾,这样声势够了吗?”

  察觉到王振的不满,都御史王文赶紧跪了下来,满头大汗的回道:“够了,够了,足以判处于谦死罪!”

  看着王文这般模样,李锡的脸上同样流露出不屑,前面装什么清高呢,现在还不是得装孙子?

  另外一边沈忆宸返回公府,立马就叫来了苍火头等人,让他们去都察院狱提前蹲点,并且买通几个狱卒好了解情况。

  同时还写了一封拜帖,给当初自己在应天院试的提学官孙鼎。

  于谦会贸然离职回京,就是因为明朝三年一度的朝觐时间到了,孙鼎以监察御史的身份担任提学官也有三年,最近刚好到京述职。

  沈忆宸本来想等他朝觐完皇帝之后才去拜访,现在只能提前做了。因为除了孙鼎外,他实在不认识其他的都察院官员。

  就在沈忆宸写好拜帖,遣人送往孙鼎府上的时候,朱仪突然来到了他的面前,一脸平静的问道。

  “有时间聊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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