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七十四章 给自己挖坟_天下第一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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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力证自己清白作过的一切努力都是多余!

  对南宫琴伊近乎疯狂的敬仰、追捧、爱戴还有崇拜轻易就能把在场所有人的理智烧得一点不剩,赵允弼和*根本不需要再做什么、不需要推波助澜,这些人和他们家眷亲友自动就会把他推上舆论谴责的风口浪尖!

  不要觉得南宫琴伊一个女人,就没有这样的影响。

  她可是汴梁城全城居民不分尊卑、不分贵贱,所有人梦中崇拜的女神!!!

  庞昱清了清嗓子,准备继续发问。

  ——找不到真正的凶手,那就只有先让原告垮掉、疯了、告不了他,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也是现在唯一可行的办法!

  因为赵允弼逼得他必须在这里,即刻、马上、当即把事情解决!

  “任有闲,我再问你一遍。”他刚要发动第二轮的精神轰炸,马车里一直静静聆听的南宫琴伊忽然开口。

  “庞四是么,能不能请你停一停,听听他怎么说。”

  “我看大家都想知道,为什么这人一口咬定凶案就是你家主子安乐侯干的呢?”轻柔的话语袅袅然飘荡出来,明明是拉上围观的人群半胁迫的对庞昱说,偏有种潺潺溪水淌过心田的温润感觉,叫人如何也狠不下心来打断。

  庞昱绝不是那种人还没见着光声音就能把骨头麻酥的废渣,作为一个理性的“性”“情”中人,他分得清好坏利弊,知道什么时候该打断,什么时候该哑巴。

  南宫琴伊想问的,那天他在开封府里已经和欧阳修问过一遍了。

  任有闲咬死了是他指使手下人做的理由:首先,那天在他屋子外边指挥众人杀掠掳劫的是个锦衣华服的高个大胖子——放眼全京城的纨绔大少、官二代富二代,只有他安乐侯同时具有以上两点特征。其次,众人的对话中不止一次的提到过三爷、四爷,还说抢了他媳妇、妹子要送去孝敬什么的,正应了人尽皆知的安乐侯的两个纨绔小弟高衙内、钱恃才。还有,离去之时这伙人嚣张得很,扬言别说告到开封府,就是闹去大理寺也没人给得了他公道。

  其实第二条、第三条理由都很模棱两可,但是和第一点、也是特征最最最最鲜明的一点联系起来,那说的简直是他庞昱无疑!

  栽赃嫁祸不是件容易的事,陷害他人当然也有难度,第一点看起来是铁的证据但实际上漏洞也最大——只要安乐侯自己站出来混在几个同样个高的胖子中间由着任有闲辨认,认不出来那他也就清白了。

  问题是,这一个多月来在他身上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昔日人尽皆知的肥猪大少如今变成了长身玉立气宇轩昂的英俊少年,就算他拼着暴露身份、等黑心老爹回来九成九要狠狠P他的危险站出来,你叫任有闲怎么辨认?

  不,根本用不着认,他只要一说自己是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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