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百五十八章 王之曼的家事_龙婿独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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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之曼的侄子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两年了,是家里的独生子,王之曼的哥嫂是晚婚,有侄子的时候,已经三十多岁了,这时候,她的哥嫂都已经办理了退休,整天没事可干,就催起了婚。

  好在,侄子在大学的时候谈有女朋友,毕业以后在同一家公司里上班,经过家里多次催婚以后呢,女方家长也同意了。

  婚礼就定在了这个星期天。

  作为姑姑,王之曼准备提前两天回家,帮着哥嫂做一些准备工作。别忙帮不上,出点力还是可以的。

  王之曼在天海,已经工作了好几年了,一直干家政。因为她有一手好厨艺,干工作又很认真细致,所以很受客户喜欢。

  林诗雅也是机缘巧合,才遇到了王之曼。

  试用以后,林诗雅很满意,于是就留了下来。

  林诗雅以前也找过好几个家政,但是都没干很长时间,不是做的饭不好吃,就是卫生打扫不干净,有的甚至还手脚不干净。

  遇到王之曼以后,林诗雅还专门打听了一下,王之曼的口碑很好,是雇主眼里的金牌家政和家政公司里的家政员的榜样。

  自从王之曼被林诗雅雇佣之后,林诗雅的一日三餐,几乎很少在外面吃,因为外面的饭菜还没有王之曼做得好吃。

  所以,林诗雅从此以后就更恋家了,即使父母哪里,她都很少去。一是工作忙,没有时间,再一个就是不想听父母的唠叨。如果不是每次打电话让她去吃饭,她是不会主动去父母家的。

  有吃饭这个时间,她还不如多休息一会呢。

  想了半天,王之曼也没有想出来给侄子添些什么。王之曼想,等问过哥嫂以后,再决定,再不行,就直接带钱好了。反正自己购买的不一定合他们的心意,还不如给他们钱,让他们自己看着买。这样自己也省事,他们也能购买自己喜欢的东西。

  王之曼拿出自己的银行卡,去附近的银行,取了一万元钱,包了一个红包。一万元,在县城来说,已经不少了。

  他的侄子在县城工作,在哪里购买了婚房。哥嫂也是一家公司的员工,从事的是特殊工种,按照规定,提前五年办理了退休手续。

  王之曼曾听哥嫂说过,他们干了一辈子,积攒下来的钱,给侄子购买婚房,办办婚宴以后,就花得差不多了。

  好在他们都退休了,每个月有退休金可拿,好的生活没有,但是最起码基本生活没有问题。

  王之曼的父母含辛茹苦一辈子,养育了他们兄妹两个,现在父母年龄大了,还住在农村,哥嫂想让父母跟着他们生活,但是他们说,住在城里太憋,没地方去,也没人聊天侃大山,住不惯。在城里住了几天后,就让哥嫂给送回家了。

  兄妹两个,每个月给父母一点零花钱,保证他们的正常生活,也算是衣食无忧了。

  王之曼结婚的时候,是在农村办的酒席,后来,进了城,在城里有了自己的房子,城里的花花世界,让她的丈夫花了眼,因为她一直在家照顾女儿,没有工作,被丈夫嫌弃,最后离了婚,为了养活女儿,她才不得已走上家政工作,这一干就是好几年,好在女儿现在已经长大了。但是为了女儿的学费,她不得不继续工作。

  她在想,等女儿大学毕业了,找到工作了,成家立业了,她就不干家政了,专心致志给女儿看孩子。她相信,那一天不会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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