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明义篇三二 第二次的法庭 2_我的女儿之我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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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记”两字。

  “审判长,这是我在被告方家里搜索到的一本日记。所有者正是孙阳本人。请过目。”说着,柳宁月将日记本王审判长。

  “审判长,请您将日记翻倒第二十一页…能不能请您将上面的内容读出来,好让原告方听个清楚呢?”

  王审判长扫了一眼日记后,脸色一变!立刻,一抹不信任的目光投射向钱达!随后,一字一顿,吐字清晰的念道——

  “2X0811月3日

  “我没想到。钱老板竟然真的肯借钱给我?以前我还以为他这人很小气,原来是我误会了呀!有了这笔钱,我就可以立刻进行投资了!这笔买卖如果进行顺利的话,不到两年我就可以还清全部借款,然后让公司蒸蒸日上!到时候,小枫和妈就可以不用在这么吃苦了。”

  “不过,利息还真是厉害啊!我只借了…”

  念到这里,王审判长顿了顿,再次瞥了一眼钱达,继续念到——

  “我只借了‘三十万’,没想到两年后竟然要还‘五十万’?不过算了…现在银行不肯借钱给我,钱老板肯借给我,我应该要感谢了…”

  至此,王审判长没有再念下去。因为事实已经很清楚了。原本一直在微笑的宇文松早已是一副铁青脸,望着旁边的钱达。而钱达头上的汗珠早已成了水帘洞地瀑布,奔流而下…

  “谢谢审判长,既然知道了本金,不如让我们来计算一下利息吧?”柳宁月拿出计算器,一边说,一边敲打着,“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最高利率可以超过银行利息,但最高不得超过四倍。既然借款期限是两年,那我们就用两年地年利率来算吧。”

  “现在两年的银行贷款利息是6.7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地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最高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四倍。那也就是26%。现在,将本金30万乘以利率,再乘以两年,得出两年的利息总共是161440。…呵,得出的数字竟然是461040元。才刚刚四十六万出头一点。这样看来,我的委托人竟然还多付了一万多元的利息!关于这一点,不知原告方希望怎么解释呢?”

  钱达额上的汗珠早已是瀑布汗,不知有多少张餐巾纸已经被那些油油腻腻地汗水沾湿!宇文松则是依旧青着脸,一声不响的坐在位子上。

  “柳宁月,那你想怎么样?要我地当事人将那多收的一万元钱款交还吗?”宇文松阴着嗓子,良久,才吐出一句。

  柳宁月猛地一拍桌子,眼中闪烁出一丝冰冷,以及自信的笑容!

  “还一万元?呵…世上哪里来那么便宜的事?首先,我们可以知道这些借款完全是高利贷性质。对于高利贷,法律一向是不予以支持的!但是很可惜,借条上却完全没有注明利息到底是多少!刚才原告方的律师说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如果利息没有写明的,那就当作没有利息,不是吗?所以…”

  凌空一指,死死的指向被告席!柳宁月的声音犹如高山上的雪崩一般,彻底淹没了钱达的贪婪!

  “被告方在此向原告方提起反诉!要求原告方将因约定不明而擅自多收取的十七万余元的款项,全——数——交——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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